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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 试分析以下两例条款的写作。

1. 应聘者患病经医生证明休病假,聘方照发工资。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,聘方将按本人工资的
80%发给;超过半年时,按60%发给。产假为两个月(包括产前、产后),产假期间工资照发。如
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时,工资按病假规定发80%。

2. 病假与事假。应聘者经医生证明休病假,工资照发。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以后,每月发原工
资的80%,超过半年以后,每月发原工资的60%。产假为两个月,产假期间工资照发。产假期满需
继续休假时,工资按病假规定发80%。应聘者一年内请事假超过10天者,酌扣工资。